历史纪录片《东京审判》剧照
文| 刘怡
1945年9月29日,7200万日本国民在各大报纸的头版看到了一张令他们瞠目结舌的照片:过去20多年间一直被视为“现人神”、永远以戎装形象示人的裕仁天皇,身着全套晨礼服,忧郁而拘谨地站在美国驻日大使馆的会客厅里。在他右侧,身材高出整整一个头的麦克阿瑟穿着简单的卡其布军常服,略显不耐烦地将手背在腰后,冷淡地注视着镜头。两人迥异的表情和仪态,正是此际美日关系的真实写照:麦克阿瑟领导的盟军最高司令官总司令部(GHQ)已经成为日本真正的支配者,即将启动对这个官僚—军事帝国的全面改造以及对战争罪行的追讨;昔日至高无上的天皇则沦为了“看守君主”,其命运要由高出一头的美国人来裁决。
到这天为止,美国陆军反间谍部队(CIC)对预定加以起诉的106名日本主要战犯嫌疑人的逮捕行动已经进行了两个多星期。除去杉山元和本庄繁两位陆军大将自杀、前首相东条英机自杀未遂外,31名地位最显赫的首恶分子已相继落网,关入巢鸭监狱。12月第一周,GHQ又发布了第三、第四批嫌疑人逮捕令,最终将106人中的100人成功拿捕,并于次年5月3日起在东京市谷的原陆军士官学校礼堂开庭审判。
1946年至1948年历时两年又两个月的东京审判(正式名称为“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是同盟国将1945年《伦敦宪章》化用于日本战犯审判、并对纽伦堡法庭经验加以标准化的一次努力,其结果不仅达成了厘清战争责任、惩戒首恶的预期目标,也使旧日本帝国作为侵略主义、军国主义代表的性质获得了普遍公认。但控方对语言问题重要性的低估,以及在证据搜集、整理环节的疏失,最终使庭审时间延长到了26个月之久。在这26个月里,国际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冷战”阴影的逼近中止了GHQ对日本的进一步改造举措,也令对若干战犯的追捕和审判就此不了了之。石原莞尔、辻政信等人最终漏网,成为历史的遗憾。
“2.0版”纽伦堡
1945年7月26日,在对日战争胜利前夕,中英美三国首脑联合发表了《波茨坦公告》,将“永久铲除欺骗及错误领导日本人民之威权与势力”“对战争罪犯以及虐待俘虏者施以严峻的法律制裁”设定为日本投降的善后措施之一。此时美苏英法四国组建欧洲国际军事法庭的准备会议已经接近尾声,《伦敦宪章》等指导性文件也已起草完毕,可以化用于日本,故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筹备无须再经历冗长的辩论和争执。1945年12月,苏联、美国、中国、英国、法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荷兰这9个曾参与对日作战的国家代表就组建国际军事法庭的问题达成一致,稍后又加入了具有准独立地位的印度和菲律宾两国。
1946年1月19日,麦克阿瑟上将以驻日盟军总司令的身份下达了设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命令,并批准了以《伦敦宪章》为蓝本草拟的法庭宪章,通称《东京宪章》。《伦敦宪章》所确立的破坏和平、战争、违反人道三项基本罪行,以及共谋罪(Conspiracy)这一新概念,在《东京宪章》中都获得继承。但因为纽伦堡审判中发现“犯罪集团”这一概念在起诉和定罪时存在诸多争议,故《东京宪章》决定不再将日本陆海军省、参谋本部、军令部等机关作为抽象的团体加以控罪,而是直接追究其领导人的责任。同时为避免纽伦堡审判中曾经出现的纠缠于取证规则的麻烦,宪章还规定应以尽可能简便的程序进行取证,同时法庭有权终止一切与案件本身无关的陈述或程序。盟军总司令有权修正或减轻法庭的最终判决,但无权加重。
与纽伦堡审判相比,东京审判的一项创新在于,将主要责任人的消极不作为举动一并纳入了定罪和量刑的考察范围。这是因为在中国南京、菲律宾马尼拉等地发生的大规模屠杀和劫掠中,日军最高指挥官并未明确发布带有“处决”等字眼的命令,从表面上看与德国对犹太人的屠杀不甚相同。但法庭认为,当屠戮和虐待战俘乃至平民的行为已经普遍出现,且占领军指挥官对此明确知晓时,若其未能做出有效地阻止举动,则可视为默许或纵容,同样应承担责任。如此一来,就不必纠缠于指挥官是否发布过屠杀令这类带有动机意味的细节,仅凭实际结果就可以对其定罪量刑。日后这一模式也为联合国前南斯拉夫战犯法庭所沿用。
在庭审启动之前,1945年11月初,为调查犯罪事实、提起诉讼而组建的盟军总司令部国际检察局(IPS)正式成型。美国助理联邦总检察长约瑟夫·基南(Joseph B. Keenan)任局长兼首席检察官,拥有决定权;另外10国各派一人为助理检察官。加上美国司法部派遣的大批律师、法学顾问,联邦调查局(FBI)调来的刑侦专家以及在日本当地雇佣的翻译和助理,至1948年庭审结束前,基南麾下的人手已经多达338人。
至1946年5月第一次开庭前,检察局累计准备了4336件文书证据,联络了上百位证人,并对若干被告进行了口头和书面传讯。这当中最大的难点在于:在美军全面进驻日本前的一个多月时间里,日军参谋本部、军令部、陆军省军务局、兵器局等要害机关曾对其档案文献进行了集中销毁,导致部分关键证据缺失。另外,大部分调查人员不通日语,亦不熟悉日本官方文件的体例和查阅技巧,在检索和转译为英文的过程中频繁出现差错,嗣后乃为被告所利用,削弱了指控的力度。所幸《东京宪章》规定可简化烦琐的程序,故而在作为直接证据的官方档案缺失时,检方倾向于采用私人文件和旁证作为补充。例如起诉南京大屠杀责任人松井石根、武藤章的重要证据之一,便是德国驻华大使陶德曼发回柏林的南京惨状简报,印证了屠杀的规模之大。
调查进入中段后,1946年2月16日,麦克阿瑟签发了对第一批9国法官的任命书,4月26日又追加了印、菲两国法官的任命,以澳大利亚的威廉·韦伯(William Webb)为审判长。11国法官除去均拥有专业法学背景外,不少人还有过参与纳粹或日本战时罪行调查的经验,对战争法极其熟悉。美国法官麦隆·克拉默(Myron C. Cramer)曾任陆军军法总监,拥有军法少将军衔;苏联的伊凡·柴扬诺夫军法少将(Ivan M. Zaryanov)曾任红军军法学校校长,法国的亨利·贝尔纳(Henry Bernard)参与过对维希政府官员以及德国驻法官员的审讯,菲律宾的戴尔芬·贾拉尼拉上校(Delfin J. Jaranilla)更是经历过惨烈的巴丹“死亡行军”,刚刚从日军战俘营获释。中国国民政府选派了时年42岁、拥有芝加哥大学法律博士学位的梅汝璈为法官。
控方之外,《东京宪章》亦允许被告聘用律师为自己辩护。由于日本采用的大陆法系与法庭的英美法系诉讼程序存在显著差异,且大部分日籍被告和辩护律师难以用流利的英语阐述其观点和主张,法庭破例采取了一种“混编”模式:由美国陆军部为每名被告选派一名美籍律师,职责为向日方人员解释法庭程序和宪章,并兼充被告陈述和专业术语的翻译;每名被告另可聘用不超过4位日籍律师,承担主要的辩护工作。日籍辩护团由资深法学家、前明治大学校长鹈泽总明领衔,曾在“五一五事件”中为暗杀犬养毅首相的凶手辩护的清濑一郎(日后成为文部大臣、众议院议长)为副团长,他同时还兼任东条英机的辩护律师。
尽管日籍辩护团在总体目标上并无二致,但围绕抗辩思路存在重大分歧:鹈泽和清濑都赞成从国家层面进行辩护,以日本发动战争是出于“自卫”为由彻底洗脱被告的责任;另一位律师高柳贤三(知名英美法学者)则倾向于承认国家层面的战争罪,但对每一被告的个人责任加以抗辩。两种思路的差异,实际上反映了军人战犯与文官之间的利益分歧:文官自认为直接罪责较轻,故倾向于承认道义有亏,如此在量刑时便可占得便宜;而大部分军人在三项罪名上均是劣迹斑斑,因此干脆彻底否认侵略战争的不义性,以求鱼死网破。
被告的确定
与准备程序同等重要的还有起诉名单的确定。1945年美军启动对106名主要嫌疑人的逮捕步骤时,依据的是国务院和陆海军部协调委员会(SWNCC)制订的甲级战犯标准——犯有破坏和平、战争、反人道以及共谋罪;是否每一嫌疑人都须予以起诉,则有待检察局加以确认。但大部分检察官对战时日本国家机器的运作模式,尤其是陆海军省、部与内阁乃至天皇本人的复杂关联不甚明了,故不得不求助于具有合作意向的嫌疑人本身。正是在此过程中,裕仁天皇的亲信、前内大臣木户幸一侯爵及其记录被提升到了中心位置。
木户在1940年至1945年担任内大臣达5年之久,负责召集和主持重臣会议,并推荐首相候选人;他曾亲身参与对美开战和停战的决策过程,与天皇关系密切,被视为不可或缺的人物。尤其重要的是,木户保留了详尽的个人日记以及战时历次重大会议的速记稿,这对理解日本帝国的运转机制至关重要。而木户也决心利用这一资本,卸脱以他本人为首的文官集团以及天皇对侵略战争的责任。1945年12月12日,他向穗积重威律师阐述了基本辩护方针:战争决策是由内阁、特别是陆海军省部推动而做出的,天皇本人不承担责任;日本政府内部存在温和派与强硬派的长期斗争,大部分外交官、海军将领以及他本人是爱好和平的,只是由于陆军领导人的胁迫才被裹挟进侵略战争当中。到了年底,木户又让儿子交出了保存在三井银行金库的日记。
事实证明,木户的日记以及他本人的30次供述严重误导了检方的思路。由于初步搜集到的文件证据多达1500万页,根本不可能一一辨析,检方对《木户日记》寄予了极大期望,在30次传讯中也是以日记的论述为基干,让木户本人去指认每一重大事件的责任人,这正中这个政坛老手的下怀。例如在对美开战决策问题上,木户一口咬定主使者是陆军省军务局长武藤章和军务课长佐藤贤了,“大东亚共荣圈”的主谋则是东条英机、永野修身、杉山元(已死)和武藤章。为了洗脱他本人的责任,木户甚至公然对主审官撒谎:他在日记中明白地记录,自己在1941年12月8日(东京时间)凌晨曾默祷对珍珠港的空袭能够成功。为了掩盖他对开战时间心知肚明这一事实,木户干脆抵赖说他在12月7日夜间才偶然从侍从武官那里听到了消息。
日本现代史名家粟屋宪太郎在仔细查阅过木户的口述记录后,得出结论:“有些地方分明是木户在撒谎,却没有被看穿。毕竟,盟国方面的主审官对15年战争期间的日本政治史一无所知。”尽管检方设定的日本侵略罪行的追溯起点是1928年的“皇姑屯事件”,但在木户的诱导下,实际上是以1941年对美开战时的东条英机内阁成员为基础,形成了28人的起诉名单,而其中又有15人是由木户直接指认的。结果,参与过九一八事变策划的退役陆军中将石原莞尔,臭名昭著的警视厅特高课部长安倍源基,负责战时宣传的内阁情报局总裁下村宏等人均被免于起诉。作为对比,1937年之前就已失势的桥本欣五郎和大川周明,却由于其和文官群体之间的矛盾被木户列入名单,倾向性昭然。为了营造出文官中也存在“两条路线斗争”的印象,木户还把一贯随波逐流、缺乏主见的前首相广田弘毅当作军人的同谋列进了名单,最终使广田遭遇绞刑。
不仅如此,木户的曲笔和诱导,还使GHQ最终放弃了追究天皇本人战争责任的计划。尽管裕仁本人的确反对与美国开战,在战争末期也为接受《波茨坦公告》做出了努力,但他在“皇姑屯事件”后迫使田中内阁解散、在1936年力主镇压“二二六”兵变等举措都显示:天皇对政府和军队具有特殊的影响力,而这种影响力中的积极部分在侵华战争中没有任何体现。为了解决这项悖论,木户和币原喜重郎首相形成了新的共谋:他们一方面对《大日本帝国宪法》进行解释,宣称就法理而言,天皇不必为统帅部和政府的决定承担责任;另一方面则不断把水搅浑,将英美两国检察官的注意力吸引到1941年的开战决策上。甚至连巢鸭监狱里的东条英机、板垣征四郎等人也接到暗示:务必配合鹈则、清濑等律师,在“自卫战争”的名义下为日本开脱,尤其不能让天皇牵涉到其中。日后右翼分子视东条为“烈士”,便是认定他牺牲自己、扛下了主要罪责。
在这种复杂的运作之下,对主要被告的起诉,实际上接近于寻找对美开战的决策者,而对侵华战争责任人的确定却被大大简化了。麦克阿瑟本人也在深思熟虑之后,决定放弃追究天皇的责任。他在给杜鲁门总统的电报中强调:“起诉天皇无疑会在日本国民中引起巨大的骚乱,其影响不容低估。天皇是日本人保持团结的象征物,推倒了天皇,日本必将瓦解。到时我们将不得不在此驻扎一支100万人的大军,无限期地为维持安定而烦恼。”至1946年春,不起诉天皇已成为美方的腹稿。作为交换,检察局在1946年4月答应了苏联代表的要求,将梅津美治郎(曾任关东军司令官)和重光葵(曾在外交谈判中损及苏方利益)加入了起诉名单。
1946年4月17日,28名遭起诉的甲级战犯嫌疑人最终获得确认。除去东条英机等4位前首相外,还有3名前外相、4名前陆相、2位前海相、6位其他陆军将领、1位海军将领、2位驻外使节、3位财政官僚、2名民间活动家以及木户本人。4月29日,基南总检察官正式向法庭递交了起诉书,以43页的篇幅指控28名报告犯有55项罪名。至此,历时8个月的起诉准备宣告结束。4天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第一次开庭。
冈村宁次(资料图)
“马拉松”的得失
1946年5月3日中午11点17分,随着宪兵的一声“全体起立”,东京审判进入了庭审阶段。《朝日新闻》的记者记录下了几位主要战犯的神态:东条英机表情僵硬,下颚努力向前伸,不时掏出手帕用力擤鼻涕。每当听到“侵略战争”这一说法时,他就用力耸耸肩。松冈洋右看上去很虚弱,拄着拐杖、耷拉着脑袋,脸色乌青,额头上隆起的血管如蚯蚓一般清晰可见。板垣征四郎穿着摘去襟章的军服,一脸漠然,袖口处还能看到代表陆军大将的三颗金星。只有木户幸一气色很好,昂着脑袋,安静地听着起诉书。
起诉书宣读完毕之后,28名被告皆拒绝承认有罪,其间还发生了大川周明精神失常、扰乱法庭秩序的闹剧。6月13日起,检方陆续提出证据,历时160天,加上休庭和其他环节,一直持续到1947年1月24日。其间共提交文件2485种,书面证言561件,传唤证人109名,留下16259页速记。其中原陆军省兵务局长田中隆吉少将、前首相冈田启介、“满洲国”皇帝溥仪等人的证词极具说服力,对最终判决发挥了重大影响。当涉及南京大屠杀问题时,10几位中外证人相继出庭作证,以充足的证据对日军领导层做出了多角度指控。《朝日新闻》承认:“这一事件不仅在日本,而且在全世界都引起了高度关注。纳粹德国在波兰屠杀犹太人的举动被认为是该国政府犯下的最主要战争罪行,而在南京事件公开之后,其意义已足以和屠犹相提并论。”
但被告及其律师团也要做困兽之斗。1947年2月24日起,辩护方开始进入反证阶段。清濑律师充分利用了规则给予的便利,在无谓的细节上反复纠缠,并用大段陈词叙述辩护意见。由于法庭规定须待日方律师和被告陈述完意见后再整体翻译成英语,有时还要加上俄语和法语转译,辩护方每次陈词都会消耗大量时间,不止一次打乱了庭审的节奏。清濑甚至质疑韦伯审判长和贾拉尼亚法官在战争期间参与过对日本的抵抗,故其公正性不够可靠。日方辩护团还宣称,日本政府接受《波茨坦公告》是以“护持国体”作为前提的,盟国追究政府首脑的战争责任属于背信弃义。这类纠缠虽未能混淆大众舆论,却对印度籍法官拉达宾诺德·帕尔(Radhabinod Pal)产生了不可低估的影响。这位法官在26个月里因探亲和患病累计缺席4个月之久,最后却起草了一份长达25万词、日语译本共1912页的个人意见书,主张慈悲为怀、宣告全体被告无罪!
清濑等人的抗辩持续了将近14个月。最终,法庭在1948年4月16日宣布审理基本结束,将择日正式宣判。在随后的闭门会议中,美、英、中、苏、新、菲、加7国法官主张对全体被告定罪,其中罪大恶极者处以极刑,以多数优势获得通过。随后从8月2日起,9名美国陆军法律顾问和26名日籍翻译开始秘密起草和翻译判决书,于11月3日最终完成。11月4日,韦伯审判长开始宣读这份1800页长的文件,一周后才结束。
1948年11月12日,判决的日子终于到来。28名被告中除大川周明因精神病免于起诉,松冈洋右和永野修身在羁押期间病故外,其余25人皆被宣告有罪,其中东条英机、板垣征四郎、木村兵太郎、土肥原贤二、武藤章、松井石根、广田弘毅7人被判处绞刑。《朝日新闻》记者野村正男记录下了战犯们听到判决之后的反应:土肥原矮胖的身子摇晃了一下,无力地摘下耳机,踉踉跄跄地行了一个礼。广田弓着身子摘下耳机,朝旁听席上的女儿微笑后离开。板垣“啪”地向前迈出一步,利落地放下耳机,脚跟猛地并拢,随后转身离开。木村露出一副无所适从的表情,松井石根点了点头、右转离开,武藤则朝着旁听席张望了一番。依然穿着卡其布国民服的东条英机微微颤抖了一下,轻轻地点了几下头,朝旁听席上瞟了一眼,随后不紧不慢地离开。
1948年12月23日晚11时30分,7名死囚用过晚饭,被带进巢鸭监狱的佛堂,在看守的注视下举行了简短的宗教仪式,随后被带进树立起4座绞架的行刑室。土肥原贤二、松井石根、武藤章和东条英机第一批走上绞刑架,他们身着摘去标记的美军制服,脑袋被蒙上黑头套,塞进绞索。时间到了第二天0时01分,4个踏板同时被抽出,10分钟之后,4人被确认均已死亡。紧接着另外3人也被执行死刑,到0时36分全部结束。当天的《每日新闻》社论称:“战犯已被处决,但造成战争悲剧的责任应当由整个日本民族来承担。”“旧的日本在这一天已经结束了⋯⋯明治以来的君主专制动完了一次大手术。虽然其中伴随着巨大的痛楚,但应当说,这也成为了日本这一国家开启崭新一页的坐标。”
但旧的一页从未被彻底翻过去。短短一年之后,大部分被羁押的日本战犯嫌疑人已相继获得释放,在中国战场投降的冈村宁次等260名战犯则在大陆易主前被无罪开释,自此逍遥法外。朝鲜战争开始后,对日本经济和政体的进一步改造被麦克阿瑟下令刹车,美日关系重新进入黄金阶段。1952年,帕尔法官要求宣判日本战犯无罪的意见书出版了日文版,赞助者是松井石根的秘书;同一年,这位主张无条件宽容的法学家访问日本,见到了曾因战犯嫌疑被捕的经济官僚岸信介,也就是5年后的日本新首相。1966年,岸信介的弟弟佐藤荣作再度要求帕尔访日,授予他勋一等瑞宝章。而岸信介的外孙,就是今日的日本首相安倍晋三。
(参考资料:余先予、何勤华、蔡东丽《东京审判:正义与邪恶之法律较量》;艾迪安·若代尔《东京审判:被忘却的纽伦堡》;上海交通大学东京审判研究中心编《东京审判文集》;杨璐《东京审判》;Madoka Futamura, War Crimes Tribunals and Transitional Justice: The Tokyo Trial and the Nuremberg Legacy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