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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历史上的“大化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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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凤凰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11 15:55:20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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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社会政治变革运动。发生于645年,因此年为大化元年,故名。593年,圣德太子摄政后实行的推古天皇改革,初步确立中央集权制和皇权中心思想,削弱了氏姓贵族奴隶主的保守势力。但改革没有触动部民制,更未摧毁氏姓贵族势力。圣德太子死后,外戚苏我氏专权,苏我虾夷、苏我入鹿父子排斥改革势力,杀死圣德太子之子山背大兄王,另立天皇。640年,圣德太子派到中国留学30多年的高向玄理、留学僧南渊请安归国(此前僧旻已于632年归国),他们带回隋唐的封建统治制度和思想文化,并传授给皇室贵族,为日本的封建化提供了思想基础。 645年6月,中大兄皇子、中臣镰足等人在皇极天皇接见高句丽、百济、新罗使节时,于朝中杀死苏我入鹿,其父虾夷翌日自杀。这一事件史称乙巳之变。政变后,皇极天皇退位,革新派拥立孝德天皇,以中大兄为皇太子,中臣镰足为内臣,僧旻和高向玄理为国博士(顾问),建元大化,迁都难波(今大阪)。新政府以唐朝律令制度为蓝本,参酌日本旧习,规定了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体制。646年元月以诏书形式公布改新的主要内容:废止私有土地、部民,行公地公民制,皇室贵族、地方豪族的部民和屯仓、田庄,均收归国有,但保留朝廷的手工业部民,国家赐大夫以上的高官以食封(按级别所赐封户的赋课)。确定中央、地方的行政区划和组织,中央分京师和畿内(京都周围地带),地方分国、郡、里。整备军事、交通制度。官吏由国家任免,废除世袭制。编制户籍、计帐(规定赋役的登记),行班田收授之法,统定班给人民土地和应负租赋的数额。废旧贡纳制,实行租庸调的新税法及向皇室献纳仕丁(夫役)、采女(宫女)的制度。 律令规定授予皇族以下贵族、官吏的位阶及相应的特权。同时,确立严格划分良贱的身份制。667年迁都近江大津(今滋贺县)。次年,中大兄即位为天智天皇,编纂了日本第一部成文法《近江令》。新政府从653年起,16年中派6次遣唐使(其中一次途中遇难),学习盛唐文化和封建生产方式,促进了社会的进步。 天智天皇死后发生壬申之乱(672),天智之弟大海人皇子杀天智子大友皇子,自立为天武天皇,同年迁都飞鸟净御原宫(在今奈良县)。天武天皇发展封建集权制,扫除旧势力,严选官吏,制定八色姓(八等氏族长的世袭尊称),固定贵族身份。689年,编订《飞鸟净御原律令》,以防止旧氏姓贵族的复辟。 20余年后,藤原不比等于大宝元年(701)编成日本封建国家最完备的法典《大宝律令》,最后完成大化改新的以开元盛世的唐朝为楷模的天皇制国家的理想。大化改新加强了中央集权,促进了国家的统一,是日本进入封建社会的起点。 公元645年(日本皇极天皇四年)6月12日,日本飞鸟板盖宫太极殿。这一天日本朝廷正在接见“三韩”的使者,举行“受贡”仪式。随着“嘎吱吱”的一阵响声,宫门全部关闭,中大兄皇子突然拔剑刺杀了大贵族苏我入鹿,在场的许多贵族大惊失色。原来这是中大兄皇子联合中臣镰足等人为改革而发动的政变。 日本是由几个大岛和若干小岛组成的国家。在古代,这种岛国的特点之一是内部矛盾必须自己来解决,外部势力很难加以干涉,大海在那时还是人们与外界交往的最大障碍,所以自身的改革极其必要。公元3世纪以后,日本本州地区出现了一个较大的政权——大和国。大和国原来局限于本州岛中部的大和地区。在不断的扩张中,大和国逐渐占领邻近地区,领土越来越大。5世纪时,这个国家已经统一了现在日本的大部分地区,今天的日本国就是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大和国家的最高统治者是天皇。 大和国家在扩张过程中,不断占有周围的土地和土地上的人民,并将其分配给皇室成员和大贵族。大和国家把土地分为屯仓和田庄两部分,前者属于皇室,后者属于贵族。同时劳动人民也被分成两部分,一小部分是奴隶,主要用于家内劳动,另一部分是部民,主要用于生产劳动。部民是日本国家形成过程中的特殊现象。在大和国家向外征服的过程中,一些归顺的部落和被征服的部落被集体安置下来,保留了原来的部落组织,在原有土地上继续生活,有许多仍保留着原来的原始血缘关系;此外还有一些专门从事专业生产的部,其劳动者也称作部民。按照分类,从事农业生产的称作田部、米部,在手工业或其他行业从事生产的总称作品部,在品部内又按照行业的不同分为衣缝部、锻冶部等。在大贵族田庄从事特殊劳动的部民是以其主人的氏命名的。部民有自己的家庭和生产工具,可以有少量的家庭财产。主人不得随意杀害或买卖部民,但可以象对待奴隶一样把他们作为礼物送给他人。所以部民和奴隶区别不大。在当时,部民和奴隶大约占日本人口的一半以上。在贵族和部民之间是大批平民,他们的地位由于财产的变化也在变化,时刻有沦为部民的危险。大和国家在基本上统一了全国之后,失去了继续向外扩张的地理环境,内部开始了争夺。一些较大的贵族极力想独自控制中央政权,从中获得更大的利益。6世纪之前,比较强大的物部氏控制朝政。后来新兴的苏我氏强大起来,打败了物部氏,夺得了中央的控制权,扶植有利于自己的天皇。苏我氏家族不可一世,下面的中小贵族也在疯狂地兼并土地,残酷地剥削部民,许多平民的土地也被剥夺,土地和财富不断集中,社会矛盾空前尖锐。在这种情况下,奴隶、部民和平民纷纷起来造反,抗税逃亡。公元6世纪,整个社会已处于混乱状态。统治阶级不得不考虑如何找出更好的统治方法,以取代过时的部民制。于是在日本出现了向中国学习的改革。改革是从上层开始的。苏我稻目(?—570年)是改革的代表人物。他曾任两朝天皇的大臣,在朝廷中掌管财政。他本人与中国的来日人员交往很多,与大陆的移民有着良好的关系。当时,与日本一海之隔的中国社会发展程度较高,向中国学习是一些上层贵族青年的时尚。早在公元5世纪,日本就与中国南朝的刘宋和朝鲜的百济交往密切,亚洲大陆上先进的文化和科学技术不断进入日本。苏我稻目于555年在吉备五郡设立过屯仓,但部民逃跑的很多。后来他试用了编制户籍的办法,取得了良好效果,部民很少逃跑。这种作法得到了天皇的奖赏。采用建立户籍的办法,使过去以部为单位受奴役的田部民,变成以户为单位的小生产者。这些小生产者直接向国家交纳年贡,实际上成了自由的国家农民。但是改革的主张遭到了朝廷中顽固势力的反对。物部氏的物部尾舆是掌管军事的大贵族,他极力维护旧有的统治方式。引起双方直接冲突的事件是佛教信仰问题。522年,百济王献给日本佛像和佛经。在朝廷上,钦明天皇询问群臣可否崇拜佛教。稻目主张崇拜佛教,以佛教来统一全国的思想,尾舆坚决反对,认为佛教会给日本带来灾难,不如仍然崇拜原来各个氏族的神。半个世纪之后,两个对立的势力再次交锋。587年,用明天皇死,因皇位继承问题,稻目之子苏我马子和尾舆之子物部守屋进行了决战。在衣折战役中,物部氏被打败。苏我马子控制了朝廷。先是立泊濑天皇,后又在592年拥立自己的外甥女为推古天皇。593年,推古天皇立用明天皇的遗子厩户为太子,临朝摄政,即圣德太子。圣德太子对中国文化极为了解,欣赏中国的大一统国家体制。极力主张加强皇权,并积极准备改革。603—604年,进行了“推古改革”,先后制定了冠位十二阶和宪法十七条。冠位十二阶按才能和功绩授予个人,是非世袭的官位,排挤了那些世袭的贵族,使天皇的权力增大,同时使国家的政府官僚体制有了雏形。宪法十七条,用以中国儒家三纲五常为主的思想规定了日本臣民的行为守则。其中明确规定,“国非二君,民无两主,率土兆民,以王为主”。宪法中还主张以和为贵,减少阶级对立。594年,由天皇下诏,提倡佛教,为了提高日本的国际地位,圣德太子在与中国加强来往的同时,不再以臣相称,而是采取了对等的称呼。他还向中国派遣大批留学生。但是圣德太子的改革只是一个准备,并没大力推广开来,顽固势力还相当强大。622年,在圣德太子死后,苏我氏害怕进一步的改革损害苏我氏独揽朝政,于是杀死了圣德太子的儿子山背大兄皇子,使刚刚开始的改革夭折。 但是改革的思想已经深入人心。苏我氏的专权遭到朝野反对。645年6月12日,中大兄皇子联合中臣镰足等人在接见三韩使者的仪式中,突然发动袭击,刺杀了苏我氏的代表人物苏我入鹿,接着立即在奈良组织军队,严加防卫。13日,苏我入鹿的父亲走投无路,被迫自杀。14日,革新派人物组成了以改革派人物中大兄皇子、中臣镰足为核心的集团,废黜了苏我氏拥立的天皇,拥立中大兄的舅舅轻王子继位,称孝德天皇,并效仿中国的作法,建年号“大化”,迁都难波(今大阪)。646年正月元日,新政权颁布了《改新诏书》,并全力向全国贯彻。为了使改革顺利进行,新政权在全国各地登记人口和检查田产。701年又发布了《大宝律令》,使改革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了下来。大化革新是个逐步的过程,大约经历了半个世纪,改革的纲领在实施中也不断完善和修改。大化革新之后,日本在经济方面废除了部民制,建立起封建土地国有制。在政治方面,废除了贵族的世袭特权,建立以皇权为中心的中央集权国家。在军事上,实行征兵制,在京师设立了五卫府,在地方设军团,所有军队一律归中央统一指挥。 大化革新部分地解放了生产力,完善了日本的统治制度,奠定了日本的国家发展方向。从此,日本开始进入封建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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