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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天皇“殉死”与“殉国”——乃木希典

作者:王述坤 文章来源:日本新华侨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12-23 13:24:08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俗语说“一将功成万骨枯”,武将的成功是千万个下级军官和士兵拿命换来的;那么,武将若是出师不利,交战中“马失前蹄”,或者成为败军之将情况又如何呢?东方国家的有些武将就要自杀以谢君王和天下了。在日本,1912年7月30日,明治天皇驾崩。这一年9月13日,明治天皇国葬。日本陆军大将乃木希典(1849–1912)夫妻就在这一天双双自杀,舆论称之为“殉死”。

乃木希典生于江户麻布长府藩士家中,曾受过吉田松荫的叔父玉木文之进的指导,后来又进了萩藩校明伦馆。明治2年,乃木希典加入伏见亲兵营,在此受过法国式军事训练。明治4年,23岁的乃木希典被授陆军少佐衔,29岁那年他以低军衔代任高职,当第14连队长(团长)时,参加西南战争,在打熊本城的激战中丢了连队旗,这成了他终生的耻辱,也是他后来殉死的原由之一。当时他看到萨摩藩兵挥舞着抢去的军旗,几乎产生了破罐子破摔的想法。后来经山县有朋等同乡做工作,对他既往不咎,于明治18年将他补为陆军少将并任命为第11旅团长(旅长),第二年受命去德国留学两年。乃木希典明治21年归国后,先后任近卫步兵第二旅团长、步兵第五旅团长。但明治25年曾被免职9个月到栃木县那须种地,直到年底才又被任命为步兵第一旅团长。两年以后即受命到中国去打中日甲午战争。由于在中国作战有功,被晋升陆军中将,任第二师团长(师长),并被授予男爵爵位,一举跃入华族之列。明治37年,日俄战争爆发,他以陆军大将职衔参战,在攻打旅顺要塞时,因203高地久攻不克,换将调来了儿玉指挥,用“人海战术”才勉强打下来。乃木希典的两个儿子都在这次战役中战死。乃木希典明治39年归国,先后任军事参议官、宫内省御用挂。明治40年乃木希典59岁时被明治天皇任命为学习院院长,直至1912年剖腹自杀。

乃木希典在遗书中说:

卑职对本次自绝追随圣上而去之事诚惶诚恐,委实罪莫大焉。

明治10年之役丢失军旗后,即欲死得其所而不得,反蒙殊誉沐浩荡皇恩苟活至今。现日渐老衰再无一用,故借此圣上大变之机,虽则惶恐,然决意了此余生。

显然,乃木希典自感有罪的原因主要是在西南战争中丢失军旗,再加上旅顺要塞久攻不克牺牲六万官兵(俄军只损失三万),自觉指挥不力,愧对天皇。而天皇不仅不咎既往,反而给他殊荣,他自然有“诚惶诚恐”之感。

对于乃木希典的殉死,当时舆论就褒贬不一。有人说他是“日本传统道德、武士道忠诚的模范”,称乃木希典殉死是“元禄15年赤穗47武士复仇以来最大快人心的民间事”;当然,也有人将乃木希典的行为抨击为:“违反天公地道的愚举。”

美国女人类学者本尼迪克特在《菊和刀》一书中指出,欧洲文化是“罪文化”,日本文化是“耻文化”,而日本人这种“耻”的观念同其群体归属意识和纵向主导型社会伦理很有关系。在从前的日本,特别是在封建锁国时代,人们生活的圈子很小,不仅同外国人交往被禁止,就是国内的交往也很受限制。人们在各自的领主庇护下生活,形成了一种极强的群体归属意识和群体利益高于一切的价值观。甘于为群体利益效力,甚至不惜犯罪,这样不仅可以得到肯定,而且也有利于提升自身的地位。反之,倘若为群体抹黑或带来耻辱,则不仅得不到原谅,还会遭到耻笑甚至被排除于群体之外,那是很丢面子的事。

乃木希典的自杀是为引咎自杀,是因为曾经丢失军旗以及打旅顺要塞指挥不力而死人过多,以死谢罪这一点是东方人所共有的。其个性乃在:乃木希典的自杀,完全是主动的,自发的,内中还伴有“士为知己者死”的报恩情结。

不少日本人把乃木希典的剖腹自杀看成武士道的楷模,而且简直到了美化这种自杀的程度。在东方,可能是儒教中关于“气节”的“士可杀而不可辱”的思想影响,历来认为投降是给国家丢脸。

当然,现在,日本对人命的关心程度已经提高了,比如世界上哪个地方闹了什么灾害,日本政府外务省最关心的就是死伤者里有没有日本人?这实际上就是社会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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