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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维新和中国戊戌变法的区别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日本信息网:www.riben.com.cn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5-30 17:47:51 文章录入:暗香盈袖 责任编辑:暗香盈袖

明治维新和中国戊戌变法的区别 
 
 
从内部条件和社会背景上。第一,日本实现近代化的条件优于中国。由于社会生产力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两国封建社会内部都已孕育着资本主义的萌芽。但在19世纪中叶,这两个国家都还不具备进行资产阶级革命的充分的社会经济前提。只是由于遭到西方国家的殖民侵略,日中两国才被迫将“采用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的任务提上自己的历史议事日程。由于日本经济发展的普遍水平略高于中国,因此它实现近代化的条件也比中国更有利一些。第二,日本幕府统治与清朝统治虽然同样面临严重的危机,但情况有所不同。在明治维新前,日本幕府统治已成为众矢之的。其危机主要体现在:一是日本存在着猛烈而持续的农民起义和市民暴动,它有力地冲击着幕府的统治和腐朽的封建制度。二是统治阶级内部的斗争和分化也日益激烈。旧的统治阶级——武士等级,不仅在其上层存在着尖锐复杂的矛盾,日益贫困化的广大下级武士对上层的不满情绪也发展到“恨主如仇”的严重程度,一部分武士甚至向资产阶级转化,这就使幕府陷入极端孤立的地位。此外,强藩的离心倾向也越来越大。1864、1865年幕府两次发兵征讨长州藩,标志着幕府与强藩的矛盾也已公开化。而日本封建制度因其僵化的土地所有制和封闭式的社会结构,不但无法调节这些矛盾,本身也陷于瓦解。而中国戊戌维新时却没有出现这样的形势。自从1864年欺骗利用。在统治阶级内部,掌握清政府大权的满族贵族,对外向外国侵略势力投降妥协,勾结起来共同绞杀中国人民革命;对内则向汉族地主实行让步,依靠曾国藩、李鸿章为首的军阀官僚镇压农民起义,办理国防外交,使清朝封建政权暂时得以维持。统治阶级内部虽然有洋务派、顽固派以及帝党、后党之争,但总的说来守旧势力还很强大。

从力量对比上。在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尚不成熟的条件下,能否实现近代的社会变革,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在旧的统治阶级营垒中是否能分化出一支革新的力量以及这支力量的实力情况。在日本明治维新时,幕府的势力已经十分脆弱,陷于极端孤立的境地。维新势力以中下级武士为核心,抬出天皇为旗帜,与反幕府的强藩相结合,既有基地,又有军队,广大农民和市民也积极参加和支持反幕武装,因此组成了强大的维新阵营,一举推翻了幕府旧政权。中国的情况则不然。由地主、商人、高利贷者和官僚结成的“四位一体”,同现存的经济和政治制度有着密切的利害关系,传统文化的核心——儒学又是它们的共同思想准则。而且,这股反动势力还有强大的外国侵略势力的支持。因此,在这个具有特殊凝聚力的统治营垒中是很难分化出与之相对抗的革新势力的。如中国的维新势力仅以有资产阶级倾向的士大夫知识分子为核心,依靠没有实权的皇帝,联合少数官僚。既没有基地,也无兵权、财权,“与守旧党比,不过千与一之比,其数极小”(严复语)。因此,守旧势力一反扑,维新势力顷刻瓦解。

从政策措施的实施上。日本幕府统治被推翻后,明治政府发布命令,采取了一系列除旧布新的改革措施,如奉还版籍(1869年)、废藩置县(1871 年)、改革封建身份(1869至1873年)、废除封建俸禄(1876年)、地税改革(1873年)、教育改革、殖产兴业、修改不平等条约,最后制定宪法(1889年)、召开国会(1890年),使日本成为君主立宪制的资本主义国家。在中国的“百日维新”中,尽管光绪帝也颁布了一系列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的变法诏书,但由于资产阶级维新势力并未掌握政权以及守旧势力的强大,根本不可能实施。

从国际环境上。日本明治维新发生在19世纪60年代末,当时世界还处于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夺取殖民地的高潮也尚未开始。而西方列强在东亚侵略的主要目标是地大物博的中国,加上亚洲民族解放运动特别是中国太平天国运动对西方列强力量的牵制,都为日本明治维新提供了一个较为有利的国际环境。日本维新派本身也比较注意外交斗争策略,尽量利用英法、英俄之间的矛盾。而中国戊戌维新已经到了19世纪90年代末,世界资本主义已经向帝国主义阶段过渡,列强通过争夺殖民地的高潮已经基本上把世界瓜分完毕。中国成了列强在东方争夺的“惟一富源”,出现了瓜分中国的狂潮。这时帝国主义列强绝不愿意中国成为一个独立强大的资本主义国家,国际环境对中国维新运动很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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