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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7月18日,中国政府宽释第二批日本战犯

作者:冯开华 文章来源:中国军网综合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7-18 17:51:20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伪“满洲国”皇帝溥仪(左2)出庭作证。


1956年7月1日至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在沈阳审判了武部六藏等二十八名日本战争犯罪分子。这些战争犯罪分子都曾在伪“满洲国”担任过各种不同的重要的军政职务。法庭分别判处这二十八名案犯以十二年到二十年有期徒刑。


法庭审判证实,这二十八名日本战争犯罪分子在侵入我国东北地区以后,曾以各种不同的身份,分别犯有积极执行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政策、支持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战争、操纵或参与操纵伪“满洲国”傀儡政府、僭夺我国国家主权、违反国际法准则和人道原则等罪行。


在庄严的法庭上,国家公诉人严正地控诉了这些战争犯罪分子的严重罪行。在押的伪“满洲国”皇帝溥仪和伪“满洲国”国务院总务厅次长王贤炜等到庭作证,还有许多受害人和受害人亲属也到庭作证。在大量确凿的证据面前,被告人当庭服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7月18日同时在抚顺和太原两地对在押日本侵略中国战争中328名战争犯罪分子宣布免予起诉,并立即释放。这是中国政府释放的第二批罪行较轻和悔罪表现较好的日本战争犯罪分子。


(综合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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