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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奈良时代的律令制度及其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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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贯通日本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10/14 8:28:31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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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令制度的概述日本奈良时代(710-794年)的律令制度(Ritsuryō)是受中国唐朝影响的中央集权法律体系,旨在建立官僚国家框架。“律”指刑法(Ritsu),规范犯罪与惩罚;“令”指行政法(Ryō),规定官制、赋税、户籍等。核心文本包括《大宝律令》(701年制定,奈良时代初期实施)和《养老律令》(757年修订),由圣武天皇等推动,体现了儒家法家思想,强调天皇权威与科举式官僚选拔。 主要内容
实施情况
历史影响与评价律令制度奠定日本古代国家基础,促进汉字文化、佛教传播与城市化,但受地理与社会因素制约,未能如唐朝般持久。实施中,贵族特权与自然灾害导致中央控制弱化,最终演变为封建庄园经济。史料如《日本书纪》与考古证据证实其从理想蓝图到实际妥协的过程,体现了日本对中华制度的本土化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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