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日本高军费背后的百年变迁
在一系列对日本的改造措施中,最为重要的措施当属制定和平宪法。1945年,麦克阿瑟提出日本新宪法的三原则。一是保留天皇的国家元首地位,二是日本放弃作为解决纷争手段的战争,三是废除日本封建贵族的世袭制度。
在此三项原则下,1946年10月,日本新宪法获得通过,并于1947年5月3日起实施。这套新宪法共有11章103条,内容涉及“天皇”、“放弃战争”、“国民的权利与义务”、“国会”、“内阁”等,但核心无疑是贯彻非战原则的第九条。
新宪法的第九条全文为:第一,日本国民衷心谋求基于正义与秩序的国际和平,永远放弃以国权发动的战争、武力威胁或武力行使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第二,为达到前项目的,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
与世界其他各国宪法相比,这部明确放弃战争的宪法显得与众不同。在这部宪法的约束下,日本的防卫政策被明确限定为“专守防卫”,即只有在受到武力攻击时才使用防卫力量,防卫力量的使用仅限于自卫所需的最小限度内。
在新宪法实施之初,美国并未允许日本建立防卫力量。随着1950年朝鲜战争的发生,“重新武装日本”成了美国力推的政策。1952年,日本先后设立海上警备队(后改称自卫队)、保安厅。1954年进一步设立防卫厅,先后建立起陆上、海上和航空自卫队。
虽然这支武装已与一般的军队无异,但碍于和平宪法,“自卫队”始终“名不正言不顺”。在日本国内,围绕自卫队与防卫费用的问题,长期以来都是争议的焦点。
最初,日本国内忙于经济发展,在防卫政策上向来依靠美国的安全保护,并不愿投入更多军费。但到上世纪60年代末,尽管军费只占日本国内生产总值的0.8%不到,但由于日本经济起飞,实际军费金额越来越高。
1976年10月,当时的三木武夫内阁为了向世界展现日本的和平诚意,通过“防卫计划大纲”,规定军费不应超过国民生产总值的1%。
“防卫大纲”出台后仅仅2个月,由于在大选中受到挫败,三木武夫宣布辞职。但其定下的1%的军费限额,却像是给日本的军费扩张定下了“紧箍咒”。此后的几届政府,对此均未敢突破。
但到了1982年,以民族主义倾向知名的中曾根康弘就任日本首相后,提出要对日本战后政治总清算。这时,外界就猜测其可能会在加强军备上有所动作。
在军费方面,自1983年起的2个财政年度内,日本的军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连续达到0.98%以上,无限逼近1%的上限。
1985年8月15日,中曾根康弘成为战后首位以首相身份参拜靖国神社的日本政治人物。这年秋天,中曾根正式提出废除1%军费限额的主张,结果在日本国内引起极大争议。由于反对党的强烈反对,中曾根康弘只得暂时作罢。
但在第二年的大选中,中曾根康弘所在的自民党取得大胜,突破1%限额的想法再次被提上台面。这次,中曾根决定不顾外界反对,在制定1987年度预算安排时直接作出突破。
结果,凭借全面执政的优势,新的预算方案获得通过。1987年度日本的军费规模达到国内生产总值的1.004%,实行了10年的“1%限额”自此被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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