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汪精卫受民族主义思潮裹胁、推动,投身政治斗争。然从一开始,汪氏的民族主义总想就十分混乱,既渗合有大汉族主义乃至沙文主义的因素,又不能区分帝国主义时期的民族斗争与以前的民族斗争的质的不同,且往往将民族主义误为种族主义。
辛亥革命前,汪精卫就宣扬过:必须由单一民族建立“民族主义的国家”。在中国,须以汉族为主干实行民族同化;在国际上,凡有政治能力的民族,将要建设单一民族统一的国家,这就是民族主义。而民族帝国主义的含义是指本民族巩固后广收他族以求膨胀。正是从这种错误的民族世界观出发,“七·七”事变后,汪精卫荒谬地将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侵略类比于元朝灭宋、清朝灭明。他说:“中国历史上为外族所侵略半亡者数次,全亡者两次,这些亡,不是侵略者将我们四万万人杀尽,能将我们四百余万方里毁尽,而是我们死了几个有血性的人之后,大多数没有血性的人,将自家的身体连同所有的土地,都进贡给侵略者,以为富贵之地。”当日本侵略者打出中日“同文同种”,“共存共荣”的旗号,妄图欺骗中国人民,汪精卫便用以种族主义为核心的“大亚洲主义”的卖国理论相呼应,极力鼓吹:欧美白种人在吞啮了红色、棕色、黑色等有色人种之后,威胁了黄种人。中日同属黄种人,属同文同种,因此,中日之争是“兄弟之争”,“冤仇宜解不宜结”,完全可以“重归于好”,“只应为友,不应为敌。”从人种自救的目的出发,‘日本只有两条路,一条是以独立灭亡中国,一条是与中国协力共保东亚。”因为中弱日强,由日本为首领导,改造东亚是天经地义的。故而中日战争是“中国解脱英美侵略势力千载一时之良机。”
归结起来,汪精卫的民族失败主义是其对日议和的思想动机和逻辑起点,而其混乱不堪的“民族主义”思潮则构成了汪氏对日议和的理论支柱和必然归宿。
二、促蒋议和是汪精卫时日议和的必然的最佳选择
如前所述,抗战伊始,汪精卫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顽固的主和派。但汪氏明白:自己虽然担任国民党副总裁,国防最高会议副主席,国民参政会议长等要职,实际上并没有多少实权。为贯彻自己的议和主张,促使蒋介石改变既定的抗战国策是汪精卫的必然结论,为此,他做出了如下举动:
1、直接面谏与上书蒋介石。汪精卫供认:“自卢沟桥事变以后,我对于中日战争,固然无法阻止,然没有一刻不想着转圜。”为此,“在南京未陷落前……为此事(作者按:指议和)写给蒋介石的信,达十封以上,当面也说过多次”。陈璧君曾交待说,当时,汪乃冒万死谏蒋。汪曰:“如不能战,则不如和。”蒋曰:“抗战易,和平难。”汪怒曰:“谋国者不应以难易定进止,更不能作个人毁誉打算,”蒋终不允……。
2、乘陶德曼调停之机,试图逼蒋就范。抗战初期,由于日本“速战速决”灭亡中国的计划受阻,不得不通过德国驻华大使陶德曼与国民党政府进行“和谈”,以期尽快结束战争。汪精卫认为时机已到,积极推波助澜,乐观其成。1937年12月6日,汪精卫在汉口主持召开国防最高会议常委会,通过了接受陶德曼调停的协议,企图造成既定事实,逼蒋介石接受。13日,日军占领南京后,提出了更为苛刻的条件,使蒋介石无法接受。但是,汪精卫认为机不可失,要刚刚上任的行政院长孔祥熙签字。汪对孔说:“假如我是你,一定签字……你何必一定要去问蒋,他是负责军事的,不好表态,你签了字,他自然承认。”。
3、挟日本之淫威以迫蒋议和。陶德曼调停失败后,汪精卫仍不死心,迫不及待地想恢复与日本的和谈。1938年2月22日,高宗武由汉口前往香港,建立了日本研究所。6月22日,在日本驻香港总领事中村丰一的精心安排下,高宗武秘密抵达东京。在日本期间,高先后与日本内阁多名要员会谈。会谈结果是决定蒋介石下野,由汪精卫“出马”,另立反共反蒋政权与日本实现“和平”。高宗武东京之行是擅自作主,未经蒋介石同意的,故回香港后不敢返回汉口报告。于是他要周隆库代其向蒋介石报告。其中有“日本是在希望汪先生出马”的字句,周佛海看了后,认为以先交汪精卫商量是否删去此句为好,而汪精卫却说,“这是没有关系的。”遂仍照原文交蒋介石看了。汪表示:“我单独议和是不可能的事,我决不瞒过蒋先生。”。这说明,汪精卫想借日本侵略者的势力压迫蒋介石屈服以期实现中日和谈。
上述事实表明,汪精卫始终以促蒋议和作为贯彻自己和平主张的最佳选择,即使在日木“希望汪先生出马”来收拾残局的情况下也不例外。只有当蒋介石完全拒绝接受他的主张,汪精卫才考虑单独与日本商谈和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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