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约的主要内容:
『中文条约中称中国 、日文条约称清国』
●中国从朝鲜半岛撤军并承认朝鲜的“自主独立”;中国不再是朝鲜之宗主国。
●中国割让台湾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和辽东半岛给日本。
●中国赔偿日本军费2亿两白银。(后来日本以退归占领的辽东半岛为由,又索取了三千万两白银的赎还费)
●中国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日本轮船可以沿内河驶入以上各口。
●允许日本人在中国通商口岸设立领事馆和工厂及输入各种机器。
●片面最惠国待遇。
●中国不得逮捕为日本军队服务的人员。
●台湾澎湖内中国居民,两年之内任便变卖产业搬出界外,逾期未迁者,将被视为日本臣民。
●条约批准后两个月内,两国派员赴台办理移交手续。
●允许日本在各通商口岸投资设厂,将产品销往中国内地、免受内地税。
历史点评: 《马关条约》的签署标志着甲午战争的结束。该条约是继《北京条约》以来侵略者强加给中国最刻毒的不平等条约。清政府割地赔款,主权沦丧,便利列强对华大规模输出资本,掀起瓜分狂潮,标志着列强侵华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大大加深了中国的半殖民地化。中国国际地位急剧下降。另一方面,该条约激起中国人民挽救民族危亡的运动高涨,资产阶级掀起了维新变法运动和民主革命运动,中国人民自发反抗侵略的斗争高涨。
延伸阅读:日本为何点名要李鸿章出面签订《马关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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