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崎庙街这条路通往山上墓地摄于1860年
美国负责研制原子弹的专门委员会在试爆之前曾建议:“在条件具备时,应立即使用原子弹对付敌人,而且不必向对方发出警告。”至于轰炸目标,委员会建议选择在“能够造成巨大破坏力的地方”。
当时,美国人认为,原子弹可以从两个方面威胁敌人。一是作为技术上的武器,如在荒岛上投放,以威慑敌方,但这很难结束战争;二是军事上的武器,直接打击敌人。委员会得出的结论是:“我们必须用原子弹袭击敌人。”至于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投放原子弹,那是美国总统决定的事情了。
杜鲁门在谈到原子弹的用途时,把它看作是一种纯粹的武器。他直言不讳地说:“我认为原子弹是一种战争武器,从来没有人怀疑过可以使用它。”
在波茨坦,当杜鲁门把他的这种想法告诉丘吉尔时,这位首相毫不犹豫地回答说:“如果原子弹有助于结束战争,我主张运用它。”
7月23日,美国首都华盛顿,格罗夫斯将军正在这里起草投掷原子弹的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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