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震之后的东京都满目疮痍,火光遍野。
黄子莲惴惴不安地挤在江东区大岛町八丁目(地名)的林合吉客栈里。与他一起的,总共有174名浙江老乡,他们都来自浙南地区的温州、处州(今丽水)。黄的老家是永嘉县二十三都坑源村(今瓯海区五凤 乡)。
这是1923年9月3日,震级高达7.9级的 日本 关东大地震后的第三天。余震还不时地发生着,大地依然在颤抖。这些余震要到8日才会停止。
黄是昨天(9月2日)才从他打工所在的五丁目住处搬过来的。突然来袭的大地震,以及震后的海啸和大火,几乎摧毁了整个东京。极度的恐惧令这些衣衫褴褛的温州打工仔们聚集在一起。
中国动员
日本大地震的消息传到中国时,中国政府迅速行动,展现了极其罕见的高效率。
此时的中国政局,也如同日本一般,处在波动当中。这年6月份,在曹锟等人的逼迫下,大总统黎元洪被驱逐,而参与驱黎的国务总理张绍曾也随即辞职,依照法律规定,由内务总长高凌 摄政,代理总理职务。
这一摄政内阁在日本大地震次日(9月2日),就立即派人前往日本驻华使馆表示慰问。9月3日,内阁召集会议,外交总长顾维钧提出,对于日本震灾,“我国本救灾恤邻之义,不容袖手旁观,应由政府下令,劝国民共同筹款赈恤”。
内阁一致通过了5条援日救灾决议:除了分别电令驻日代办张元节、驻神户总领事馆紧急调查灾情之外,拨款20万元援助日本,并要求“各省长官联合绅商地方团体组织日灾急赈大会,与政府一致进行”,同时“派遣商船运送粮食药品,及红十字会赴日”。
9月4日,摄政内阁以大总统令的方式号召全国人民“广募捐款,尽数拨汇,藉资拯济,以申救灾恤邻之至意”。内阁还邀请各界名流,如熊希龄、孙宝琦、汪大燮、王正廷等,共同商议援助日本的具体事项。会议从中午一直讨论到傍晚5时,进一步决定:通令各省区一律筹款赈济;迅速运米30万石到日本;解除粮食输出之禁令;邀请各慈善团体、红十字会及银行、新闻、商会、军警各界组织日灾协济会等。
代表“中国人民”表示慰问的,还有广州的孙文“大元帅”。他致电 日本国 摄政裕仁亲王(即日后的裕仁天皇):“值贵国京城和国家遭受空前灾难,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之际,请接受中国人民的深切慰问。”同时,他还给他的日本朋友们犬养毅、福田雅太郎、大仓喜八郎、藤村义郎、久京房之助、头山满、莹野长知、宫崎寅藏家属等,致信表示慰问。
已经下台避居在天津的段祺瑞,也成立了“救灾同志会”,通电北京中央政府、南方孙文、各省军政长官及各团体,号召“广为劝募”,赈济日灾。
而在遥远的东京,那名来自温州的华工黄子莲,已经在遇难地边上的荷花田内躲藏了一天。这天早上,他从剧痛中苏醒过来,推开了压在身上的同伴尸首,艰难地躲到这里,一整天都拿荷叶顶在头上,避免被日本人发现。乘着夜色,他赶紧离开此地,在七丁目(地名)找了一间空屋躲藏。
此时,饥寒交迫的黄子莲并不知道,从北京发出来的电讯已经传遍了全中国,包括他的家乡温州在内,一场轰轰烈烈的大救援正在启动。黄子莲最为渴望的食品、衣物,将大规模地运到日本,分发给灾民。
在政府的强力动员下,中国各界达成了罕见的一致行动。日本驻华使领馆一时门庭若市,前来慰问和表态的人络绎不绝。日本驻华的商业机构、民间团体等,也收到了无数的慰问电、慰问信和慰问品。
正在天津的梁启超于9月3日发出通电:“救灾恤邻,责无旁贷,谓宜尽吾力所能逮,迅派军舰商船,募易服食各物,驰往急赈”。
上海《晨报》在9月3日发表题为《日本大震灾》的社论:“我国国民宜速组急赈会,募集巨款,特派大规模之救护团,驰往赈济,并切实调查灾况,如有缺乏粮食衣服之事,尽量输赠,万一灾后发生时疫,亦当派遣十字队前往医护。款项愈多,人员愈众,时期愈速,则救之范围愈广,效果亦愈大。”
同日,《民国日报》社论标题为《吊日本地震惨灾》,《申报》社论标题为《悲日本地震大火灾》。中国新闻界几乎一致呼吁民众,为日本地震灾区尽己所能献出爱心。
9月5日,《民国日报》呼吁《中国人急宜救济日灾》,“此次日本巨灾,固然是日本的大不幸,然能因此恢复日中亲善,保持东亚永久和平,在中国固有益,在日本也不能谓无利。”“好义之声,一呼百应”,希望日本人能“谅解中国人民的好感”。到了9月23日,这家报纸更是“希望日本在这次震灾中,领略人类同情心的福音,上下交勉,和中国做一个道义上的朋友”。
上海各界发给日本的慰问信、慰问电,充满了关切之情。
震前摩擦
此时令中国人柔肠寸断的日本,不久前还在令中国人咬牙切齿。
这一年,日本本应归还租期届满的旅顺、大连。旅大是由俄国在1898年强租的,租借期限为25年,正好在1923年到期。日俄战争后,日本打败了俄国,就继承了这个租约。但是,对于25年的租期,日本人并不满意,他们希望永久持有这两个战略位置极其重要的军港城市。1915年,日本逼迫袁世凯政府签订“二十一条”,遭到袁世凯巧妙地拖延。在国际压力下,日本放弃了部分要求,最终以武力为后盾,逼迫袁世凯政府签订了条约,这就是所谓的“民四条约”(民国四年签订),其中规定“将旅大租借期限及南满、安奉两铁路管理期限延长为99年”。
对于刺刀威逼下签订的“民四条约”,从袁世凯开始,中国历届政府都坚决不承认其具备法律效力。在引发“五四运动”的巴黎和会上,中国代表团也对此进行了力争,坚决否定“民四条约”的合法性。1922年年底,在旅大租期即将届满之前,中国众议院、参议院先后通过议案,重申“民四条约”无效,得到无数民间团体支持,要求中央政府尽快对日交涉,收回旅大。
3月10日,中国外交部照会日本外务省及驻华公使,声明取消“民四条约”,并接洽收回租期届满之旅大,但遭到日本拒绝。全国一片哗然。3月17日,在国共两党及其他社会知名人士推动下,上海成立了“国民对日外交大会”,宣告“日本犹固执不逊,即实行经济断交”。
3月24日,又成立了一家“上海对日外交市民大会”,由各路商界联合会、上海总商会、上海学生联合会、全国学生联合会、上海工会等21个团体组成,通电全国,在未收回旅大前,全国对日经济绝交。“既云经济绝交,则不仅禁止购用日货而已,实含有与日人断绝一切社交之意味。既云断绝一切社交,则凡日人在华所营之事业,吾人皆应与彼脱离关系。如不受日本公司雇聘,不登广告于日本新闻,不载货于日本商船,不向日本公司保险,不向日本银行存款,不收受日本纸币,不往日本医院治病均是也。”(上海《总商会月报》)。
对日经济绝交立即席卷全国,上海、北京、济南、合肥、武汉、长沙、厦门等地相继推行,日本对华出口额大幅萎缩,“天津一埠损失约1200万元,上海约4000万元,通计各埠损失,已达1亿元。再就日本本年6月份全国贸易观之,输入计超过输出9600万元”。(中国旅日学生“旅大收回后援会”报告)
但是,日本政府并未妥协,他们一方面宣称这是“排日仇日”行为,要求中国政府严加取缔,另一方面则以牙还牙,在宜昌和长沙先后开枪射杀中国民众,酿成“宜昌惨案”和“长沙惨案”。双方关系日渐紧张。
日本大地震的消息传来后,“经济绝交”的组织者们,试图将抵制日货与赈济日灾分别对待。上海总商会表示:“恤邻与自卫,并行不悖。”上海中华书局进德会提出:“此次日本震灾,为近世大劫,吾人本人类互助及救灾恤邻之谊,理当援助,颇闻同人中有以国耻为恨者,须知不忘国耻,是一事,人道主义又是一事,不妨并行,且此次可为吾人仁义之试验,进德之途径。”
在实际操作中,“恤邻与自卫”不可能“并行不悖”,随着全民动员救援日灾,“经济绝交”实际上无疾而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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