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是万治三年(1660年)七月,命其部下张光启向日本借兵。《海上见闻录》上写道:“命兵官张光启,往倭国借兵。”指的就是这一次。
沈云的《台湾郑氏始末》上也有内容大体相同的记载,关于这次的结果,他写道:“日本上将军不予发兵,助铜熕(铜制大炮)、鹿铳、倭刀为备。”大概乞师的事情未成,但乞资的事情取得了一些成果。
郑成功的请援使有以上四次。但最后一次乞师的第三年,他壮志未酬,死于南海之地。继承其遗志的是郑经。郑经也有一次乞资。时间是在宽文三年(清康熙二年)(166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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