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自《中国与日本的性文化比较:浮世与春梦》,作者:刘达临,出版:《中国友谊出版公司》
高级妓女一般只和上层人士交往,在日本古代,要得到一个高级“太夫”的青睐谈何容易。向高级妓女求爱正像在平安宫廷里一样,是有一系列的礼节程序的。一个文化水平不高的乡下佬要想将一位“太夫”弄到手,就和现代农民想得到一位高级时装模特儿一样,希望极小。
所以,如果想在风月场上大展身手,得到高级妓女的青睐,除了要有钱和有一定的社会地位以外,还要懂风月场上的一套规矩。日本古代有一种“导游书”就是起这样的“教育引导”作用。即使后来这些书转化成纯文学性的“洒落本”以后,也没有失去以上的作用。在18世纪的日本尤其流行的“洒落本”多为武士阶级中有知识的成员或妓院生活的内行所写,那时,每个拈花惹草的纨子弟都十分希望成为一名“通”,一个懂行的人,一个深通妓院礼节、被看成是雅而不俗的常客。
由此可见,一个真正的“通”懂得如何取悦妓女。妓女卖身当然为了钱,但是作为有血有肉的人来说,特别是对高级妓女来说,她们要钱,但更需要温情,需要在一定程度上被尊重,需要爱。中国古代也是这样,在某些情况下,妓女和狎客的性关系可以完全排除经济因素,而成为恋人、知己、密友,心心相印,不分你我,互相帮助。
有人总认为,男人和妓女打交道,那就是付钱、上床,发泄性欲。实际上在古代不完全是这样,至少在高级妓女和上层人士的交往中不完全是这样。这些上层人士的婚姻往往并非自主,和妻妾们缺乏共同语言,于是就向往和一些高级妓女唱和、交往,以获得一种解脱。当然,这种活动还是建立在性爱的基础上的,如果双方很相投,有一些性爱动作以至共寝也是完全可能的。例如中国北宋时期汴京名妓李师师就先后和文学家晏几道、秦观、周邦彦等互慕风流,共度良宵。
许多历史事实说明,在中国古代(以唐代为最盛)和日本古代,有钱的绅士和文人都喜欢置身于有高度教养的妓女之中,这种行为被视作风流韵事,而不会丢脸、内疚。这是因为,男人在外面寻花问柳和家庭生活是两回事,家庭必须稳定,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中国的古人就说过“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话。对上层阶级来说,男子择偶的最重要的条件是门第,即女方家庭的社会地位。所以,在任何情况下,这种关系必须保持,丈夫可以对妻子没有爱,甚至也没有性,但是对家庭要尽义务,要维持这个门面,并生儿育女,继承香火,繁衍后代。
因此,当时的社会规范就是,只要能保持家庭生活稳定,在外面风流一下属于小事,社会、家庭都能予以宽容。否则,如果男子在外面和妓女产生了要动摇家庭生活的爱情,社会就会严厉地干预和制止。从日本的平安时代起,就有这么一个社会规范,在男女交往过程中游戏只能是游戏,而不能傻吃禁果,这个禁果是爱情,而不是性交。男子寻花问柳不是罪,和妓女性交也不是罪,但是如果和妓女产生了真正的爱情,则是大罪,因为这会影响到男子的社会地位和动摇家庭这个社会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