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公益典当兴起
在世界典当发展史上,按照当铺由谁设立兴办的角度,可将当铺划分为民办当铺的官办当铺和官办当铺两大类型;而从当铺是否以营利为主的角度来看,双可将当铺划分为民办营利当铺、官办当铺则既有官僚个人自营,也有社会团体主办或政府机构 主办三种情况。其中官办营利当铺又称公共当铺(英文为Public Pawnshop),而办公益当铺又称公立当铺,(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也曾提到,是指具有社会救济性质的当铺),(最早源于法文Mont-de-piete)不以营利为主,类似慈善机构,一般为某个组织经营。
公益当铺是欧洲国家的发明。它在产生时间上晚于营利当铺和公共当铺,最早出现于意大利。日本的公益当铺于大正元年(1912年)露面,第一家是宫崎县细田村营当铺。经过10多年的发展后,至昭和四年(1929年),全国共有210家,典当业中的一个分支—公益典当业已颇成规模。
日本是法制国家。对于公益典当的风行,日本于昭和二年(1927年)便公布实施了《公益质屋法》,致使公益典当依法动作,有法可依,发展极为迅速。该法比较重要的内容有以下一些。
在日本,不仅中曲政府制定了公益典当法规,而且地方各级政府也有相应的公益典当法规,从而上下结合,依法推进公益典当业的不断发展。如在横滨市,有《市营当铺规程》及《市营当铺执务规程》;等等。就是小小的细田村,由于公益典当业务的扩大,村政府也制定了《细田村营当铺规则》,用来维护公益典当,规范典当双方的行为并保护其合法权益,依法管理和推进公益典当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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