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欠执行上,雍正的做法很值得称道。
雍正从中央直属机关内选派钦差大臣,同时又从各地抽调一大批候补州县随行。这个人选搭配很有意思。首先钦差大臣与地方的联系不是特别密切,而且就在皇帝身边,肯定对雍正清欠的决心和信心十分了解,即便是有些孝敬及往来,在这事关自己脑袋的问题上,他不会冒那么大的风险给别人担事。而同时又有一批候选官员随行,对钦差大臣本身就是一种监督。要知道雍正给出的政策是:查出一个贪官污吏,立即就地免职,从调查团里选一个同级官员接任。这些候补们,眼睛都望穿了,好不容易盼到这么一个出头的机会,因此眼睛现在都泛着蓝光,死盯着钦差大臣和受查官员,谁“和稀泥”谁就是动了他的“顶戴”,这样就避免了官官相护。同时,在古代官场有一个循环:上一任亏空,继任者填补,离任的时候再亏空给下一任,所以亏空总是补不上。可这回继任者就是来查账的,还不趁机把前任的亏空账抹平?再者,如果他查不出亏空也就没有自己的继任。因此,从哪方面讲,去查账的人都会“光膀子卖力气”地彻查到底。
雍正这一出手,动静可真不小,雍正用两计“杀威棒”彻底粉碎了下面官员“走过场”的希望。首先查处主管财政的户部有亏空,而且亏空达二百五十万两,雍正责令户部历任尚书、侍郎、郎中、主事等官吏共同赔偿。另外雍正自己的十二弟履郡王曾做过内务府主管,结果内务府也有亏空。当时全国上下都看着这件事情,如果这笔钱追不回来,那清欠将就此不了了之。为了表示自己的决心,雍正向这位十二弟下了手,最后为了还钱履郡王只好将家中器物当街变卖。虽然履郡王此举有给雍正难堪的意思,但不管怎么说你还是要把钱还了,皇上至亲尚且如此,还有哪个官员能够赖账。但雍正也因此落了个刻薄的恶名。
从履郡王的事件中,雍正看到了一个问题:官员亏空国库不是一时亏空的,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债一时还清有困难。雍正元年(1723年)八月,雍正采纳了通政司官员钱以垲的建议:抄家。亏空官员一经查出,将其家产查封,家人监控,追索已变卖的财物,杜绝其转移藏匿赃银的可能。赃官们的罪一经核实,就把他的家底抄个干净,连他们的亲戚、子弟的家也不放过。雍正下令:“丝毫看不得往日情面、众从请托,务必严加议处。追到水尽山穷处,毕竟叫他子孙做个穷人,方符朕意。”此令一下,全国一片抄家声,雍正也得了个“抄家皇帝”的封号,甚至连牌桌上都有了一种新打法:抄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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