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来看一下另一个法西斯战败国日本的情况。
二战期间,日本共造成中国军民伤亡共 3500多万人,造成中国财产损失600亿美元(按1937年美元计算),战争消耗损失400多亿美元,间接经济损失5000亿美元。同时还造成了朝鲜韩国以及东南亚各被占领国重大的人员和财产损失。日本犯下的战争罪孽可谓不可饶恕。
对于日本发下的战争罪孽,日本理当对各个被侵略国家进行道歉和赔偿。
日军罪行
在1945年 7 月 26 日中美英三国联合发表的《波茨坦公告》中确立的。《波茨坦公告》第十一条规定:“日本将被允许维持其经济所必需及可以偿付实物赔偿之工业,但可以使其重新武装作战之工业不在其内。” 而《波茨坦公告》规定的赔偿是以保证日本人民维持起码的生活水平为前提,不含有任何勒索和奴役的成分。这对于犯下滔天罪恶的日本已经相当的人道和宽容了。
依照这一规定,到1947年4月,盟军总司令部先行分三批分配了日本的拆迁军工企业的设备。其中,中国得到总数的一半,三批物资价值按1939年的币值计算折合2200万美元。就连这些设备,在拆运时也遭到了日方的刻意阻挠,还故意藏匿图纸,使得中国只得到了30%的设备。
两个月后的1947年6月,中美英苏四国代表在东京驻日盟军最高统帅部礼堂举行抽签仪式,分配旧日本海军联合舰队残存的驱逐舰以下舰只;中国共获得34艘共3.6万吨的舰艇。值得一提的是,其中包括以身经百战而毫发无损著称的“不死鸟”雪风号驱逐舰,日后该舰编入中华民国海军并改名“丹阳”号。以上两宗也成了中国作为日本侵略战争的最大受害国和对日作战的主要战胜国之一,战后从日本获得的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赔偿。
递交投降书
到1949年5月12日,“冷战”来开序幕,美国政府就单方面宣布停止执行拆迁赔偿方案。两年多来实际拆迁的日本军工企业只有区区17家陆海军兵工厂,拆迁的机器设备仅16000多台(件),日本的工业能力几乎完好无缺地被保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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