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20余年中,以美国、德国、英国、法国、日本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经济得到快速发展,这段时期通常被称作它们的“黄金年代”。随着1970年代初“石油危机”的爆发,西方国家经济陷入“滞涨”,宣告了“黄金年代”的终结。
此后,西方发达国家纷纷进行变革,力图确立新的增长模式。在众多变革中,生产组织方式的创新对新的经济增长模式的确立,以及对西方发达国家经济的复兴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众所周知,二战前,占据统治地位的是福特主义生产组织方式,随着“石油危机”的爆发和西方发达国家“黄金年代”的结束,福特主义逐渐走向终结。这意味着,福特主义将被一个新的生产组织方式所取代。随着生产组织方式的更替,生产力将获得一定程度的释放,从而促进经济增长。
由此看来,研究福特主义生产组织方式的演进,对于新的增长模式的确立以及相关政策的制定,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本文试图解决两个问题:其一,新的生产组织方式与福特主义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厘清这个问题,将有助于确定福特主义的演进方向;其二,众所周知,福特主义起源于美国,并在其基础上演变出各种具体模式,新的生产组织方式产生的渊源又是什么?本文将从理论和实证角度对这些问题展开研究。
一、福特主义演进的方向
福特主义终结后,其演进方向引起各界的广泛关注。普遍认同的两种观点:一是福特主义向新福特主义演进;二是福特主义向后福特主义演进。威廉姆斯等认为,新福特主义通常通过降低劳动力报酬和抨击劳动力保护法,来建立高度弹性劳动市场以提高边际利润的战略,但该组织形式仍然保留泰勒主义的大规模生产模式。后福特主义通常是指以满足个性化需求为目的,以信息和通信技术为基础,生产过程和劳动关系都具有灵活性(弹性)的生产模式。它在许多方面具有与福特主义完全不同的特征。可见,新福特主义与后福特主义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继承了福特主义的大部分特征,可看成是其某种程度上的延续;而后者基本上背离了福特主义,很大程度上已经实现了与福特主义的决裂。尽管新福特主义还有一定的市场,但是后福特主义似乎在争论中有胜出的趋势。阿明认为,即便是法国调节学派,随着时间的推移,也已经从这个(新福特主义)立场偏离,已经开始认为,后福特主义不同于福特主义,不是福特主义的延伸。法利斯认为福特主义向后福特主义变动是必然趋势。汪达尔也提出,“应停止使用新福特主义概念,而应采用后福特主义概念。”
为了判断福特主义的演进方向,可以日本为例,进行实证检验。为此,可先列出与生产组织方式特征密切相关的10项社会经济指标,再根据相应标准,判断新的生产组织方式何时得以建立,然后根据该标准,大致判断日本整体实现新的生产组织方式的时间。根据相关标准分析得出,新生产组织方式出现的时间大致是在1980年。因此,可以1980年为界,将1980年之前定为时期Ⅰ(福特主义阶段),1980年之后定为时期Ⅱ(新的生产组织方式阶段),再运用相应统计方法,检验这些指标在两个时间段是否存在显著的差异。若所有指标均存在显著差异,可以说明福特主义正向后福特主义演进,反之,则反是。
检验结果显示,这10项指标在两个时间段均存在显著性差异。其中1980年之后的生产率增长率要比1980年之前平均下降了2.60%,并且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考察表征生产组织方式的最核心的指标即“资本-劳动比”,则可得出,相对福特主义时期,该变量值上升了1.783。这说明,由于资本对劳动的不断替代,福特主义生产组织方式将发生一系列的变化。其他指标,无论产业结构、劳动力市场还是IT技术等,新的生产组织方式与福特主义均存在显著的差异。在新的生产组织方式时期,从产业结构看,工业比重下降,服务业比重上升;从劳动力市场看,兼职就业率上升,女性参与率也上升;与此同时,劳动报酬份额有所下降,非自愿失业比率上升,劳资关系恶化。此时若IT出口额大幅度上升,表明日本的IT技术在新的生产组织方式时期得以广泛地普及。
以上分析表明,日本福特主义终结后,社会经济环境确实发生了显著的变化,最终将导致福特主义向后福特主义而不是新福特主义演进。运用其他发达国家的数据进行检验,也可以得到相同的结论。当然,后福特主义的演进,需要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王美玲研究发现,“由于日本和台湾的企业拥有不同的标榜的价值体系,因此台湾在实施精细生产系统时,必须适应当地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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