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是帆船时代,欧洲的船只都是乘五、六月的西南风来广州,利用十月前后的西北风返航。禁止过冬的意思是,做完买卖就不得耽搁,立即回去。
不过,这些禁令实际上似乎并没有严格遵守。如规定装卸货物也不得雇用苦力,这一条如果严格遵守的话,那就无法做生意了。现在香港一带仍把中国的女仆称作“阿妈”,当时的夷馆里就已经有“阿妈”在劳动。在夷馆里干杂役的少年或男人称作“沙文”,沙文就是英语SerVant的译音。
不准过冬的禁令也没有得到遵守。
中国的官吏受了贿赂,一般的事情都会睁一眼闭一眼的。
不仅如此,广州的外国人比长崎的“远东的监狱”里的荷兰人,条件要好得多,其原因是附近有一个葡萄牙人获得特殊居住权的澳门,可以到那里去轻松地喘一口气。不准番妇进入广州,但可以把妻室儿女放在澳门。长崎的荷兰人要想轻松地喘一口气的话,那就只好到爪哇的巴达维亚去。
道光十年(一八三零)澳门外国侨民的人口调查记录现在还保存下来。根据这个记录:
白人 男 一千二百零一名
女 二千一百四十九名
奴隶 男 三百五十名
女 七百七十九名
殖民地一般不可能出现女人比男人多的现象。其实是由于男人们大多在广州工作,因此才出现了这样的数字。
称夷馆中的外国商人为夷商,按规定只能由特殊的商人同夷人做交易,这种商人称作“行商”(hong merChantS),为数极少,需得到相当于财政部的“户部”的批准。这些行商组织一种同业公会式的组织,称作“公行”,其成员数因时而异,大体在十家左右。
夷馆所在地区称作十三行街,那里排列着十三座西洋式建筑物。那种景象在中国可以说是一种奇观。
从西边数起是丹麦馆(黄旗行)、西班牙馆(大吕宋行)、法国馆(高公行)……。不过,冠在建筑物上的国名,同以后在那里设事务所的商人的国籍并不完全一致。在鸦片战争以前,丹麦馆里住进三家美国商行,瑞典商行租用了荷兰馆。英国馆当然是东印度公司的事务所。外国人自己称这些夷馆为代理店(factorv)。
夷馆建筑物的正面对着大路,后面有庭院,庭院靠河。两边开门,一般用弧形的长廊相连接。
一楼是办公室、仓库、售货处、买办室和佣人的休息室等。二楼有食堂和会客室。三楼大部分是住房。
铁制的坚固的金库放在一楼,由中国的买办管理,中国人称这种金库为“钱库”。其实里面装的主要是银子,也许应当称之为“银库”。登帐进出钱库的金额,事后如发现不足数,或掺杂有假钱,买办必须赔偿。不过,按照进出的金额,每千元买办可收取手续费二角。虽然一万元才得到二元,但每天都有数十万元金额的出入,所以决不能小看。
夷馆里的日用品和食品的采购,按规定也必须通过买办之手。
鸦片战争时,在这条十三行街上最大的外国洋行是查顿?马地臣商行,实力仅次于该洋行的是同属英国系统的颠地洋行。来自各国的商人都会聚在这里,但是,不管从哪一方面来说,这儿还是英国商人的势力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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