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简单的人员更换。
大班不过是公司派遣的职员。商务监督的官职虽不高,但他是正式代表国家的官吏。女皇陛下的官吏必须受到相应的待遇。
第一任商务监督是威廉?约翰?律劳卑,四十七岁,海军大校,拥有贵族的称号。
但是,从清朝方面来说,不管是东印度公司还是大英帝国,根本不理睬这种选手的更换。
贸易本来就是一种怜悯。是蛮夷之国请求进贡,怜悯远方来客仰慕天朝的可嘉的心情,因此才予以同意的,而且还要赐给对方很多物品。这就是清朝当局对通商的传统看法。
这就是所谓的中华思想。中华思想同外交的概念是根本不相容的。外交是在对等的国家之间存在的概念。根据中华唯我独尊的观点,所有的外国都是蛮夷,不是朝贡国就是附属国,跟这样的国家之间不可能有对等的外交。
英国当然想以和中国对等的地位进行交涉,缔结通商条约,一八一六年派遣阿美士德勋爵去北京就是这个目的。但是清朝当局不同意对等的交涉,并要求英国皇帝的代表
阿美士德向嘉庆皇帝行三跪九叩礼,阿美士德拒绝了这个要求,因而遭到驱逐。
这位阿美士德后来当上了印度总督,光荣隐退,律劳卑被任命为驻清商务监督时他还活着。
就连对清交涉失败的阿美士德也飞黄腾达,青云直上。律劳卑如果能使清朝同意对等交涉,一定会在青史上留下不朽的名声。
律劳卑意识到这一点,感到十分振奋。
一八三四年一月二十五日,巴麦尊 外交大臣对赴清国的律劳卑作了以下的指示:
1 一到广州,即以书面通知两广总督。
2 尽可能把通商扩大到广州以外各地。
3 采取办法同北京政府直接交涉。
4 除特殊情况外,暂不同中国发生新的关系。但是,如有这种机会,要先向政府报告,等待训令。
5 除非有特殊的需要,不得把军舰开进虎门(中国认为珠江的虎门水道以北是内河)。
律劳卑的失败
律劳卑于一八三四年七月十五日到达澳门。数日后,乘军舰安德洛玛克号来到川鼻。川鼻是虎门水道的入口。他在这里改乘舰上的小艇,奔赴广州。他确实遵照巴麦尊外交大臣的指示,没有让军舰越过虎门。
律劳卑进入十三行街的英国馆,把自己到任的通知信交给书记官阿斯特尔,命令他交给两广总督。这也是根据外交大臣的训令做的。
但是,尽管阿斯特尔四方奔走,却没有人为他转达这封信。因为从清朝方面来看,夷人给总督写信乃是一种无礼冒渎的行为。
过去东印度公司的特派委员(大班)同清朝当局办交涉时,一向都是遵循这样的手续:以“禀”(恳求书)的形式向公行提出书面请求,然后由公行把它转达给海关监督。
“商务监督和大班不一样。”不管阿斯特尔怎么解释,清朝方面就是充耳不闻。
当时公行总商伍绍荣夹在两者之间,他的地位确实十分难处。
按规定,有关夷人的事情,公行都要负责任。夷人胆大包天,竟然要把对等的信件递交总督,公行必须对此负严重的责任。而且夷人要进入广州时,必须事先提出申请,而律劳卑并未履行这种手续就跑来了。英国方面认为自己是大英皇帝陛下的官员,不能卑屈地向清朝恳求入境。而从清朝方面来看,这是不折不扣的非法入境、非法居留。
公行无计可施,只好宣布同这些不逞的英国人停止贸易,这就是他们表示负责任的方式。
律劳卑仍然不妥协。
但是总督拔出了传家宝刀——宣布封舱。
总督以官方的命令停止一切贸易,接着命令夷馆里的通事、买办、厨师、仆役等所有的中国人退出夷馆,并发出布告,凡向英国商馆提供食物者要处以死刑。紧接着清朝的军队就包围了英国商馆。
商馆被断绝了食粮后,律劳卑派出了密使,命令停在外洋的安德洛玛克号和伊姆杰号两艘军舰开来广州。
这样做虽违反了巴麦尊不准军舰进入虎门以北的调令,但律劳卑判断这是出于训令所说的“特别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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